記得帶:
- 防疫口罩
- 身份證正本 (開會時出示用)
- 鉛子筆
- 或代理人帶 "授權書及/ 被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1份" (如果授權同一大廈業主)
- 或幫人授權的業主帶已認筆跡的授權書 (如果授權可信的非業主/ 他人/ 查屋紙上無名的親朋戚友)
- 身份證副本 1 份 ( 請看下面藍色備註 )
** 如果自己是業主但缺席, 就預早準備好第 5 /6 項, 謹記授權他人即將自己投票權俾左對方, 對方決定左什麼, 你不能反口, 因為你簽左名授權書!
** 入管理機關各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要交房屋局寄存檔, 不一定開會時俾第三者, 可以開會時或申請人交文件前交申請人, 也可以跟申請人一齊交去房屋局 (申請人最遲交文件時間為開會後15日內 (根據第 14/2017 號法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及管理機關成員的
選舉或罷免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的會議錄副本的寄存 )